办理行李分运注意事项

  1. 寄行李回国时,要完成分运行李申报后,才可享受5000元免税额。要求寄件人本人回国,须本人下飞机入境时走红色“申报通道”,领取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向海关进行分运行李申报。邮寄物品到达海关后,办理分运行李申报日期需在本人入境海关监管时限(即6个月)内
  2. 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输行李,只能邮寄个人旧物,以“合理自用”为原则。新物品和旧物品混合打包不能按照分运行李进行申报,也无法享受5000元免税额度。
  3. 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不允享受分运行李免税额,详细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网站查询相关规定。
  4. 如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参考办理流程(入境前)

1. 下单邮寄国际快递时,寄件人姓名以及收件人姓名均需填写本人的信息。

2. 到达国内入境时,走红色【申报通道】领取并填写【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经海关人员核准后在申报单上盖章生效。请看以下示例图;

3. 机场入境建议走人工通道拿到由海关盖章的入境记录,或入境走自助通道可通过【移民局】微信小程序中查询或下载入境记录。

参考办理流程(入境后)

  1.  非查验件将被直接投递,查验件将收到邮局通知,收件人需自行办理申报手续
  2. 线下办理邮寄物品申报手续 : 本人或代理人到寄达的邮运通关口岸,向海关现场出示旅客本人护照、【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进出境记录(进出境盖章或电子入境记录),申请提取分离运输行李物品。
  3. 线上办理邮寄物品申报手续 :搜索【掌上海关】微信小程序,提供【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进出境记录(进出境盖章或电子入境记录)补充申报
  4. 温馨提示:此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每个口岸可能存在小部分的办理差异,详情可以点击此处了解上海海关提供的行李分运物品申报信息点击此处了解海关总署的申报办理说明